屯門市廣場開槍案為何要連開兩槍?警方即場決定一次過拆解
“屯門市廣場開槍案”發生之後,討論焦點好快由「發生咩事」,轉成「可唔可以唔開槍」。其實,好多人忽略咗一點:警方當時面對嘅唔係理論情景,而係一名持刀男子,近距離挾持途人。本文會以時序方式,拆解警方點樣作出用武判斷,還原屯門市廣場開槍案背後嘅現實考量。

事發背景|由商場持刀到即時挾持
根據現場情況,事件並非單純「有人持刀徘徊」。男子已經喺商場內,控制一名女途人,雙方距離極近。
呢一刻,事件性質已由「可觀察風險」,升級成「即時人質危機」。同一般屯門商場持刀、DONKI 偷刀事件唔同,呢次已經涉及直接生命威脅。
為何唔先拉開距離慢慢傾?
好多人都會問:「點解唔談判?」
但現實係,談判需要時間同空間。當時並非雙方對峙,而係刀已經貼近人質身體。警方如果後退,對方只需要一個動作,就可以造成不可逆轉嘅傷害。
簡單講,唔係唔想傾,而係根本冇條件傾。
非致命武器已經用過?
現場資料顯示,警方並非第一時間用槍,而係先使用胡椒噴霧等非致命武器。
但胡椒噴霧並非萬能,尤其對精神高度亢奮、情緒失控人士,效果可能有限。當非致命手段未能即時制止行為,用武層級自然會升級。
「射腳得唔得?」點解現實行唔通?
「射腳」係網上最常見嘅提議,但亦係最脫離現場嘅想像。
實際情況中,目標係移動緊,人質企喺前方,距離極近。任何偏差,都可能擊中無辜者。
警用射擊訓練嘅核心唔係「打邊度唔死」,而係「最快令威脅停止」。

為何要連開兩槍?
連開兩槍唔係情緒失控,而係標準制止概念。
警方目標唔係懲罰,而係確保對方即時失去攻擊能力。如果第一槍未完全制止,威脅仍然存在,人質風險就未解除。
所以,「為何要連開兩槍」其實只得一個答案:確保威脅真係停止。
挾持人質可以開槍嗎?核心判斷只有一點
法律與實務判斷嘅交集,永遠圍繞「即時性」。
當對方持刀、控制人質、距離極近,警方必須假設「下一秒就會出事」。
呢種情況下,是否開槍,唔係道德選擇,而係保命選擇。

— 圖片轉載至網絡
開槍之後發生咩事?
開槍後,涉事警員會即時被同袍替換,交由其他人處理現場。
呢個安排唔係懲處,而係標準程序,確保現場穩定,同時讓當事警員離開高壓狀態,避免進一步風險。
屯門市廣場開槍案入面,警方作出嘅唔係理論上最理想選項,而係現實中唯一可以即時保護人質嘅決定。
當威脅已經貼身,時間就係最大敵人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