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年6月15日,35歲的梁凌杰身穿黃色雨衣,在金鐘太古廣場4樓外牆的工程平台上危站數小時,最終墮樓身亡。
2026年6月15日,黃雨連綿,這一天是“梁凌杰事件七年”。七年過去,太古廣場外的花槽依舊,但悼念的空間卻日益收窄。當日有市民手持白花到場獻花,遭警員截查搜身,警員表示花槽不能擺放白花,否則會當「公眾地方亂拋垃圾」處理。一名左手有黃色雨衣人背影紋身的鍾先生,紋有羅馬數字「六」和「十五」,表示與悼念梁凌杰有關。有市民在被警員「提醒」後取走鮮花,走到一旁閉目默站。她希望梁凌杰「睇到有人仲記得佢」並安息:「我哋可以由2019年到而家企喺度,但係有啲人就永遠留低咗喺19年,我覺得應該記住佢哋,唔好話因為過咗咁耐就忘記咗。」。
梁凌杰的死因研訊於2021年5月結束,陪審團退庭商議近6小時後,一致裁定梁凌杰「死於不幸」。死因裁判官高偉雄向陪審團提供三個裁決選項——死於自殺、死於不幸或死於意外。裁判官解釋,「死於不幸」的選項是指梁凌杰可能以為自己會跌在救生氣墊上,但因判斷錯誤而無法落在氣墊上,最終墜於行人路。陪審團同時向消防、警方及工程公司提出三項建議——包括統一由警方指揮處理企跳案件、消防處研究增購高空拯救工具、以及工地圍封需有清晰警告字句。
七年過去,爭議未息,陪審團的建議是否已被全面落實,至今未有公開報告交代。本文帶你睇盡網民熱議、事件爭議與七年來未解的疑問。

七年之癢:黃雨下獻花遭搜查 網民:連悼念都唔得?
2026年6月15日,是梁凌杰逝世七周年。當日黃雨不斷,有市民冒雨到太古廣場外獻花悼念,惟現場警員隨即截查搜身。據報道,警員向獻花者表示,花槽不能擺放白花,否則會當「公眾地方亂拋垃圾」處理。消息在社交平台引發熱議,有網民感嘆:「連悼念都咁艱難,七年過去,社會仲係咁緊張。」亦有人質疑:「擺花都當亂拋垃圾?呢個城市仲有幾多自由?」
事實上,梁凌杰逝世後的每個月,均有網民發起悼念活動。2019年12月的半周年追思會,近千市民到太古廣場外排隊獻花,人龍一度沿金鐘道延伸到高等法院。然而,悼念活動亦屢遭打壓。2020年8月,曾有3人在金鐘悼念梁凌杰,被警方兩度票控違反限聚令。2020年10月,有網民發起悼念活動,一名男子因高叫口號被警方以涉違《港區國安法》拘捕。
死因裁決的爭議:「死於不幸」是真相定妥協?
死因庭經過9天研訊、傳召25名證人後,陪審團退庭商議近6小時,一致裁定梁凌杰「死於不幸」。死因裁判官高偉雄引導陪審團時指出,陪審團可考慮梁凌杰在案發前的計劃,但他當日沒有說話或訊息表明自殺意圖。裁判官解釋,「死於不幸」的選項是指梁凌杰可能以為自己會跌在救生氣墊上,但因判斷錯誤而無法落在氣墊上,最終墜於行人路。
然而,這一裁決引發社會爭議。有意見認為,梁凌杰當日身穿黃色雨衣、掛上橫額、簽署綠色殯葬表格——這一切是否足以證明他有清晰的自殺意圖?如果他是「死於不幸」,為何他會出現在那個平台、那個時間、穿着那件雨衣?有網民直言:「『死於不幸』呢四個字,講完好似乜都冇講過。」

陪審團3項建議:七年過去,落實咗幾多?
陪審團在裁決後提出三項建議:
建議一:統一指揮——建議處理企跳事件時,一律以警方為指揮,以免部門間角色混淆。研訊中曾出現警方指現場總指揮為消防,消防則指總指揮屬警方的分歧。
建議二:增購裝備——建議消防處研究增購適用於香港環境的高空拯救工具,包括體積較細的救生氣墊、不同面積的繩網或厚身帆布。
建議三:工地圍封——建議涉案工程公司圍封範圍應涵蓋所有施工範圍,圍板內須清楚標示警告字句。
七年過去,這三項建議落實了多少?消防處曾回應表示尊重裁決,並會詳細研究建議。警方亦表示知悉相關建議並會跟進。然而,至今未有公開報告交代落實進度。有網民質疑:「陪審團嘅建議,講完就算?七年過去,有冇人跟進過?」亦有人指出:「如果當年有更好嘅裝備,或者有更清晰嘅指揮系統,結果會唔會唔同?」
網民兩派激辯:死因已定 vs 真相未明
梁凌杰事件在網上一直存在兩派觀點。
一派認為死因已定,不應再政治化:有網民指出,死因庭已經完成研訊,陪審團亦已作出裁決,事件應該告一段落。「法庭都判咗,仲想點?」、「每年都有人借呢件事搞事,社會仲要亂幾耐?」亦有網民認為,悼念活動屢遭打壓,正正反映事件已被政治化,而非單純的個人悲劇。
另一派則質疑死因裁決的合理性:有網民認為,「死於不幸」的說法無法解釋梁凌杰為何會出現在那個平台、那個時間、穿着那件雨衣。「如果佢只係想表達訴求,點解會搞到墮樓?」、「『死於不幸』呢四個字,講完好似乜都冇講過。」亦有網民關注陪審團建議的落實情況,認為政府應公開交代進度。
有中立網民則表示:「無論點睇,一條人命就係咁冇咗。七年過去,我哋除咗爭論死因,仲有冇做過其他嘢?」、「與其爭論死因,不如關注點樣防止同類悲劇再發生。」

梁凌杰的遺物與未解之謎
死因研訊披露了梁凌杰的多件遺物,包括一本寫滿字句的畫簿、一份當天簽署的綠色殯葬登記表、以及一把𠝹刀。他在綠色殯葬登記表上寫着:「不需任何儀式和墓位,不想留任何東西在香港」。
最令人困惑的是,梁凌杰的父母和妹妹在2019年8月29日經機場離境,此後再無入境記錄。三人離境前兩天曾到中區警署錄取口供,皆提及梁凌杰與家人相處融洽,十分孝順,沒有情緒問題或尋死念頭。這與他當日的行為形成強烈反差。
有網民指出:「如果佢同家人關係咁好,點解佢會選擇呢條路?佢嘅家人又點解要離開香港?」這些疑問,至今仍未得到解答。
結語:七年過去,一個未完成的句號
七年過去,梁凌杰的事件仍然在香港社會留下一個未完成的句號。死因庭的裁決為事件畫上法律上的句號,但社會對事件的理解與詮釋,仍然存在巨大分歧。陪審團的三項建議是否已被落實?死因裁決是否真的反映了事件真相?悼念活動為何屢遭打壓?這些問題,恐怕還需要更多時間來解答。
